一级建造师遗失证书的复审流程如下:
提交复审材料
《一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确认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核实申请材料中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检查区(县)住建委的数据是否已提交
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已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复审工作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完成上述步骤后,若复审合格,申请材料将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制证。
请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和要求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保证补办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