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 可以提分,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基本上成绩出错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成绩复核通常只涉及核分,不会增分。复查范围包括主观题试卷的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但不包括对主观题评分标准上的异议。
具体的复查申请流程如下:
1.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2.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3. 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4.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提交材料通常包括:
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
准考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每科1份)
建议考生尽早联系当地考试机构了解详细的复查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复查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