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施工临时用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现场施工用水量:
包括所有施工活动所需的水量。
施工机械用水量:
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所需的水量。
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
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所需的水量。
生活区生活用水量:
施工现场生活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水量。
消防用水量:
用于消防灭火的水量,根据建筑类型和规模有不同的最小要求。
供水系统的确定
供水系统包括以下部分:
输水管:
负责将水从水源输送到施工现场。
配水管网:
将水分配到各个用水点。
末端配置:
包括消防栓、水龙头等具体的用水终端。
取水位置:
确定从何处取水。
取水设施:
如水泵、水塔等。
净水设施:
对水进行净化处理。
贮水装置:
储存处理后的水。
供水管网布置原则
管道铺设越短越好:
减少材料消耗和费用。
主要供水管线采用环状布置:
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孤立点可设支线:
确保每个用水点都能供水。
考虑施工期间各段管网移动的可能性:
适应施工过程中的变化。
尽量利用已有的或提前修建的永久管道:
节省成本和时间。
管径要经过计算确定:
确保供水量满足需求且经济合理。
消防用水量
消防用水量根据建筑类型和规模有不同的最小要求:
多层建筑:最小10L/s。
高层建筑:最小15L/s。
总用水量计算
总用水量(Q)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当现场施工用水量(q1)、施工机械用水量(q2)、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q3)、生活区生活用水量(q4)的总和(q1 + q2 + q3 + q4)小于或等于消防用水量(q5)时,总用水量Q = q5 + (q1 + q2 + q3 + q4) / 2。
2. 当现场施工用水量(q1)、施工机械用水量(q2)、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q3)、生活区生活用水量(q4)的总和(q1 + q2 + q3 + q4)大于消防用水量(q5)时,总用水量Q = q1 + q2 + q3 + q4。
3. 当工地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且(q1 + q2 + q3 + q4)小于消防用水量(q5)时,总用水量Q = q5。
4. 最后计算出的总用水量还应增加10%的漏水损失,即总用水量为Q × (1 + 10%)。
临时用水管径计算
配水管管径(d)的计算公式为:
[ d = sqrt{frac{4Q}{pi cdot V cdot 1000}} ]
其中:
Q:耗水量(L/s)
V:管网中水流速度(1.5—2m/s)。
其他注意事项
管线穿路处均要套以铁管,并埋入地下0.6m处,以防重压。
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距拟建房屋不小于5m且不大于25m,距路边不大于2m。
这些知识点和计算方法有助于一级建造师在考试中准确理解和应用施工临时用水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