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遗失或污损的补办流程通常如下:
挂失
在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挂失。
提交材料包括《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补办申请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发布遗失声明。
通过个人二级建造师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提取并打印“遗失补办申请表”。
审核材料
携带补办申请表、遗失声明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县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等待审批
审批通过后,通常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制作新的证书。
领取新证书
审批通过后,可在指定地点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