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离职备案流程

冷知识 · 2024-12-27 00:09:29

一级建造师离职备案流程如下:

提前申请:

提前30天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手续:

与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包括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债务清偿等。

证件退还与工资结清:

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并在必要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竞业禁止协议:

如果公司认为需要,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办理执业资格证书变更:

联系所在省建造师协会或当地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离职证明和上一份劳动合同作为证明,以办理执业资格证书变更手续。

注销手续:

辞职后,携带身份证、建造师证书、辞职证明到注册地建设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重新注册:

重新注册时,需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网上申请变更: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选择变更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原单位同意调出:

原聘用单位通过自己的密码锁进入管理系统,同意调出建造师,并保存申请。

上报与审批:

原单位同意转入并上报,完成所有手续后,建造师即可继续在原所在省从事一级建造师相关工作。

建议尽快与当地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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