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工地的排水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降排水方案
制定原则:根据工程规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等要求制定施工降排水方案,包括降排水量计算、方法选定、排水系统布置、抽水机械选型与数量、降水井构造等。
降水深度: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槽)范围内不应小于基坑(槽)底面以下0.5m。
降水井布置:降水井的平面布置应符合沟槽两侧采用单排或双排降水井,端部外延长度应为沟槽宽度的1~2倍,地下水补给方向可加密,排泄方向可减少。
抽水试验:降水深度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抽水试验,以验证并完善降排水方案。
明沟排水
排水沟:采用灰砂砖砌筑,净宽度300mm,深度400mm,顶部采用φ20@80焊接钢筋网片盖板。
排水接入:施工现场排水接入市政管网前应设置沉砂井,施工泥浆水和污水经过沉砂井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严禁随意溢流。
排水管道
管材选择:室内生活排水管采用塑料管、柔性接口的铸铁管;压力排水管道采用耐压塑料管、金属管道或钢塑复合管;雨水系统管道一般采用塑料管、铸铁管、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
管道敷设:金属排水管道卡箍或吊钩要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的间距满足“横二立三”,即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塑料排水管道支吊架间距根据相关规范确定。
伸缩节:塑料排水管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当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大于4m。
防火措施:高层建筑中明装的排水塑料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其他要求
施工排水终止:抽水后,降水井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洞,应及时用砂石等填实,地下水静水位以上部分,可采用黏土填实。
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排水系统安全、有效,并保护环境及地下设施。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执行,并在必要时进行相应的试验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