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复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申请可以通过在线平台或纸质申请表方式提交。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成绩单和填写好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汇总上报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将收到的复查申请进行汇总,并上报至人社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核
人社部考试中心在收到申请后,将申请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复核可能包括检查试卷的评分、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但不包括对评分标准本身的异议。
结果反馈
复核结果一般在15天内反馈至省级人事考试机构。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收到复核结果后,将第一时间反馈给成绩复查申请人。
成绩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请注意,复核结果的通知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时间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