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以承担的工作规模如下:
一般工程规模
中型项目:1000-3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额。
小型项目: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投资额。
房屋建筑工程
大型项目:大于25层或100米,或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
中型项目:5-25层之间,或面积在1000-3000平方米之间。
小型项目:小于5层,或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
高耸建筑物工程
大型项目:冷却塔及附属工程大于3500平方米,或高度大于100米。
中型项目:冷却塔及附属工程在2500-3000平方米之间,或高度在50-100米之间。
小型项目:冷却塔及附属工程小于2500平方米,或高度小于50米。
地基与基础工程
大型项目: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层高大于25米,或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高度大于100米。
中型项目: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层高在20-25米之间,或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高度在50-100米之间。
小型项目:房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层高小于20米,或构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高度小于50米。
其他规模
一级建造师还可以承接3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
建议
选择项目:一级建造师可以根据自身资质和项目具体情况选择承担中型或小型工程项目经理。
企业资质:若在特级或一级施工企业工作,一级建造师可能没有规模限制,可以承担各类工程项目。
项目管理:一级建造师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需确保项目规模与其资质和经验相匹配,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