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核查的步骤如下:
核查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3日。
核查方式
本人需携带所需材料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二楼建设窗口)进行考后人工核查。
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需提交委托书。
联系电话
0576-88685193, 0576-88203912。
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1份(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出示原件)。
提供相关工作年限社保证明(浙里办查询)。
中、高级工程专业职称资格合格证书原件(具有中级或高级工程专业职称资格人员按需提供)或浙里办查询电子证书)。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建议:
请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果无法亲自到现场,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提交委托书。
关注官方公告,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