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一级二级建造师的审批事项 已经全面取消。具体依据如下:
人社部发53号:
2015年全面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审批事项。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在取消第一批62项/第二批152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综上所述,一级二级建造师的审批事项已经在2015年全面取消,相关的行政审批权已经转由社会组织性质的协会承担,政府不再承担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