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注销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
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
需要提供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销申请书:
需要填写《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解聘或离职证明:
需要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解聘证明或劳动合同终止证明等。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生效后的解除劳动关系裁决书等。
注销流程一般如下:
1. 申请人登录所在省份的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保存。
2. 个人申请注销注册的,通知企业登录系统查询和确认申请,并由企业上报。
3. 企业上报成功后,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注销注册申请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
4. 企业出具解聘证明,证明劳务合同关系已解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申请人填写一份简洁明了的注销申请书,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
6. 如果建造师证书在工地上使用过,需要提供《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7. 最后,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注销手续。
建议在申请注销前,先咨询当地建设部门,了解详细的注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注销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