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想要转出原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步骤和策略:
沟通协商
首先尝试与原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不同意转出证书的具体原因,并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提供离职证明
确认自己已从原单位离职,并取得正式的离职证明。如果原单位不愿意提供离职证明,可以尝试到劳动局投诉。
准备相关材料
确保所有需要的资料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交给建设主管部门。这些资料通常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原单位同意转出的证明、离职证明等。
申请注销或变更
如果原单位不配合办理转出手续,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强制变更(注销)建造师证书。具体操作流程是:
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会书面向建造师注册单位核实劳动关系情况。
如果注册单位配合办理,则业务办结;如果注册单位有反对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要求建造师补充资料;如果注册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则予以强制变更(注销)。
法律途径
如果通过沟通协商和正常程序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如果原单位无理拒绝提供解聘证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注意时间限制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注册时间超过三个月,建委会听取建造师提交的申请作出回应。因此,建议妥善与企业处理好关系,争取在注册时间限制内完成转出手续。
通过以上步骤和策略,可以提高一级建造师证书成功转出的可能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保持耐心和冷静,尽量通过协商和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