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处罚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不符合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安全检查行为
处罚额度:3万~30万元。
未进行消防备案
处罚额度:5000元以下。
不按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行为
处罚额度:1万~10万元。
违规注册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
单位处罚额度:1万~3万元
个人处罚额度:1万元以下。
违规执业
处罚额度:1万~2万元。
违规取得资质,通过欺骗和贿赂取得
处罚额度:2万~3万元。
不规范执业:2万~3万元。
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处罚措施: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申请材料的,同时对聘用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原注册审批部门应当撤销其注册,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或被依法注销注册后继续执业: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聘用单位出具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未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或加盖执业印章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超出本人执业范围或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未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其他相关处罚
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会给予警告处分。
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关部门会依法对违规者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
暂停执业:在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暂停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1年。
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吊销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
综上所述,一级消防工程师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执业和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具体处罚额度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而定。建议一级消防工程师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确保执业活动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