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分部分项清单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五级设置。
第一级表示计量规范代码(二位)。
第二级表示专业工程顺序码(二位)。
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二位)。
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项目顺序码(三位)。
第五级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三位)。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应根据《计算规范》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
项目名称一般以工程实体命名,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以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基础,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或细化。
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区分清单项目、确定综合单价和履行合同义务。
项目特征描述应包括自身特征(如材质、型号、规格、品牌)、工艺特征(如锚杆支护项目的预应力)和对施工方法产生影响的特征(如锚杆支护项目的底层情况)。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应根据所编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要求,选择最适宜表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
常见的计量单位包括吨、立方米、平方米、米、千克、项、个等自然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数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工程量计算应基于施工图纸和计量规范,计算出工程实体的净量。
其他注意事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反映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和数量的明细清单,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的重要依据。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明确一级建造师分部分项清单的编制方法和相关要求,有助于在实际工程中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