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可以挂在本省,不能出省挂靠。以下是具体信息:
省级通用性:
二级建造师证书一般是省内通用的,即只能在本省的单位使用,外省单位一般不承认其他省份的二建证书。
注册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2023〕14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因此不能异地注册。
政策差异:
虽然原则上二级建造师只能在本省注册,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灵活性。例如,有些省份之间可能存在互认协议,允许二级建造师在特定情况下跨省执业。此外,有些省份可能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对跨省注册持开放态度。
法规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九条规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可以挂在本省,但跨省挂靠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或存在特定政策支持。建议在考虑跨省挂靠前,先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了解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