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律规定

七宝说教育 · 2024-12-27 07:39:17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资格要求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取得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注册程序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执业范围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包括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法律责任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其他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别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并遵守其中的规定。

这些法律规定为二级建造师的资格、注册、执业范围、法律责任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约束,确保其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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