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机构如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负责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负责审批考试合格标准,并对考试结果进行公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一级建造师考试,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性。
负责制定和实施建筑行业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对一级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等进行监督管理。
下设的建筑市场监管司具体负责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组织和管理。
中国建筑业协会
参与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具体工作,包括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命题等。
负责向会员单位传达相关政策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地区内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考务工作计划、报名、考场安排、监考、试卷评阅等。
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地方人事考试中心或考试中心
负责本地区各类人事考试的具体执行工作,包括一级建造师考试。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中国建筑业协会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开展考试工作,提供行业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