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可能会因为以下情况被撤销:
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 :如果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可以撤销注册。超越法定职权:
当注册机关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时,注册可以被撤销。
违反法定程序:
如果注册过程违反法定程序,注册可以被撤销。
不符合条件: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注册可以被撤销。
不正当手段:
如果申请人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注册应当被撤销。
聘用单位问题
聘用单位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聘用单位被吊销或撤回资质证书。
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
年龄超过65周岁。
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如受到刑事处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注册的情形。
违规行为:
如隐瞒真实工作单位、不履职、虚假注册等,可能会导致一级建造师注册被撤销。
挂证行为:
建造师在注册期间违规挂证,即注册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可能会被撤销注册。
异常行为:
过于频繁的注册更换可能会被视为异常行为,并可能导致注册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