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是否需要刻制执业印章,存在以下几种观点:
已取消执业印章制度
根据2017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34号),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印章制度已经取消。
仍需刻制执业印章
尽管有政策取消执业印章制度,但实际操作中,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后仍需刻制并使用执业印章。这是因为执业印章是二级建造师在执行职务时合法、合规使用的重要工具。
由注册单位刻制
一般情况下,注册单位应为二级建造师刻制执业印章。如果注册单位未刻制印章,二级建造师应与单位协商解决,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挂证不挂章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挂证不挂章”的做法,即印章由个人保管,而证书交给单位进行注册。这种做法需要双方明确约定,并且应确保在执行职务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 是否刻制执业印章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如果当地政策已经取消了执业印章制度,那么就不需要再刻制;如果政策仍要求刻制,则应按照规定进行刻制,并由注册单位负责刻制或提供必要的协助。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