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行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规模主要涉及在香港地区承担的工程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港口工程
沿海码头工程:吨级≥30000,10000~30000,水深≥3米,300米以上,水深<3米,300米以下
围堤护岸工程:米≥1000,500~1000,<500
港区堆场工程:万平方米度10~15,<10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船坞船舶吨位≥50000,10000~50000,<10000;船台、滑道船体重量(吨)≥5000,1000~5000,<1000
通航建筑工程
航电枢纽:通航吨级≥1000,300~1000,<300
船闸:通航吨级≥1000,300~1000,<300
升船机:通航吨级≥300,50~300,<50
航道工程
沿海航道工程:通航吨级≥50000,20000~50000,<20000
内河航道工程:通航吨级≥1000,300~1000,<300
疏浚工程:万立方米≥500,100~500,<100
吹填造地工程:万立方米≥400,100~400,<100
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万立方米≥3,1~3,<1
单项工程合同额
沿海:万元≥10000,2000~10000,<2000
内河:万元≥5000,1000~5000,<1000
此外,一级建造师在香港地区还可以担任其他类型工程项目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矿业工程等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但需要遵守相应的规模限制。
综上所述,港行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规模涵盖了多个工程类别,并且根据工程类型和合同金额的不同,划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具体执业规模标准可以参考香港地区相关法规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