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质量评价标准主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进行划分,包括以下四个等级:
优秀
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工程竣工验收时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严重缺陷;
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但得到及时处理并达到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生严重缺陷,但得到及时处理并达到要求。
良好
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工程竣工验收时不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严重缺陷;
工程竣工验收时不发生严重缺陷。
合格
施工质量未达到合格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工程竣工验收时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严重缺陷,且未能得到及时处理;或者虽已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但未能完全消除影响;
工程竣工验收时有轻微的质量问题或缺陷,且未得到及时处理或不重视解决。
不合格
分项工程评分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评分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此外,环保质量也是评价一级建造师工程质量的重要指标。一建工程师应在施工过程中注重环保,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确保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并对工程的环保性进行评估,确保工程的环保性符合规范要求。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一级建造师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注重环保,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