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二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主要包括:
1.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城市道路、排水、供水、燃气、热力、通信、广场、公园、桥梁、隧道等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资料管理、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工程监理总承包。
2. 土石方、地基与基础、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预应力、爆破与拆除、环保、体育场地设施、给排水、燃气、供热、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管道、特种专业。
3. 根据项目规模,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合同额在3000万以下的项目负责人职责,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负责人职责,以及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负责人职责。
4. 可用于企业的招投标、资质认证、升级等,并作为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市政二级建造师主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保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工程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执业范围可能会受到当地法规和政策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