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登报声明
3. 提交补办申请
4. 审核与补办
5. 领取新证
当二级建造师证书丢失后,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挂失和补办: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若干张(具体数量根据当地要求)
填写完整的《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登报声明
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包括您的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以及“遗失证书作废”等字样。
提交补办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及登报声明的原件,向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提交补办申请。
审核与补办
相关部门会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为您办理证书的补办手续。
领取新证
补办完成后,您会收到领取新证书的通知。届时,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二级建造师证书。
在整个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资料,防止个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