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更换工作单位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前通知原单位:
在决定离职并更换公司之前,应提前与原单位进行沟通,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
办理手续:
与原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财务结算等。
注销注册:
在原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注销手续。
重新注册:
在新的执业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一级建造师注册手续。
提交申请单位变更:
持有人在“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单位变更。
新单位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
新单位需填写变更注册申请表,对证书持有人进行网上登记。
资料报送与审核:
相关部门同意后进行资料报送,省级主管单位同意后,一级建造师的单位变更才算完成。
更换工作单位时,一级建造师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确保新单位符合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要求。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以及继续教育证明。
变更注册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变更完成后,一级建造师应在新的单位进行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