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包括:
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接受继续教育。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在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出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
签发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
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建议:
注册建造师在行使其权利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执业活动的合法性和专业性。同时,注册建造师应当积极接受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