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成绩管理办法如下:
考全科
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考基础科目/增项
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符合免试基础科目条件或增项报考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监理工程师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或增项合格证明。
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
通常占总成绩的50%以上。
计算方法分为总分制和百分制,具体为:
总分制:笔试总分通常为100分,按照成绩排名进行得分计算。
百分制:笔试总分为100分,按照题目难易程度和分值进行得分计算,例如选择题每题1分,判断题每题2分,填空题每题3分,主观题每题5分,然后按照得分百分比计算得分。
面试成绩:
通常占总成绩的50%以下。
计算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和专家评分法,具体为:
综合评分法:根据面试官对考生的表现进行评分,通常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不合格,然后按照等级进行得分计算。
专家评分法:由专家对考生的表现进行评分,通常分为五个等级:A、B、C、D、E,然后按照等级进行得分计算。
最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平均得到总成绩,例如,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则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注意事项
监理工程师成绩滚动周期计算的是连续的考试年度,而不是参考的次数。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这些管理办法确保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平性和严格性,要求考生在规定的周期内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才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