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探测规定

五角星教育 · 2025-01-04 06:27:08

消防工程师在探测火灾时,需遵循以下规定:

火灾探测器选择

初期火灾特征:对于有阴燃阶段、大量烟和少量热的场所,应选择感烟火灾探测器。

火灾发展迅速:对于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强烈火焰辐射:对于有强烈火焰辐射和少量烟、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

阴燃阶段早期探测:对于需要早期探测的场所,宜增设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对于使用、生产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探测区域划分

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平方米,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特殊区域:控制室和消防通道等特殊区域应单独设置探测器。

大面积开放式空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探测器数量,以确保全面覆盖。

高层建筑:应根据楼层高度和建筑物结构特点,合理划分探测区域。

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如厨房、电气设备房等,应单独设置探测器。

容易受到干扰的场所:如吸烟室、喷漆室等,应采用特殊的探测器或采取其他措施。

探测器安装要求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

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

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

在钢结构建筑中,发射器和接收器可设置在钢架上,但应考虑位移影响。

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及敷设方式,探测器应采用专用固定装置固定在保护对象上。

探测器应采用连续无接头方式安装,如需中间接线,必须用专用接线盒连接。

探测器安装敷设时不应硬性折弯、扭转,避免重力挤压冲击,弯曲半径宜大于0.2米。

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

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米,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要求。

其他规定

报警区域划分: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3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过150米。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50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火灾探测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以便在火灾初期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减少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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