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为 每三年一次。具体规定如下:
周期时长: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应当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不少于60学时,选修课不少于60学时。
首次注册与逾期继续教育:
如果证书签发日期超过三年,若要进行首次注册,则需要先办理逾期继续教育。如果近三年内已参加过相应专业继续教育的,也无需办理继续教育。如果近三年未办理过继续教育的,则需办理一次主项专业120学时,增项专业60学时。
考试与培训:
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
学习时间与考勤:
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约半个月,考勤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如果到期没有及时做的话,会影响以后的注册,所以持证人一定要重视。
综上所述,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周期为三年一次,需要在注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和培训,以确保持续更新知识和技能,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