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执业规模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造价划分标准:
A档:工程造价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B档: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之间;
C档: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之间;
D档: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
E档: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
2. 工程规模划分标准:
I档: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
II档: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至1万平方米之间;
III档: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至5000平方米之间;
IV档: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之间;
V档: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
3. 具体工程类别划分: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层数、高度、跨度、建筑面积、单项工程投资额等;
高耸构筑物工程:高度、淋水面积、单项工程合同额;
地基与基础工程:层数、高度、单项工程合同额;
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层数、高度、跨度、建筑面积、单项工程合同额。
4. 执业规模标准: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5. 具体规模标准(以房屋建筑工程为例):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层数≥25层,高度≥30米,单跨跨度≥30米,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亿元人民币。
高耸构筑物工程:高度≥120米,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较近的资料整理而来,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有所变动。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