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目的是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
注册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必须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执业范围
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分为公路、水运工程两个类别,其执业范围包括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审验进场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等;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
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综上所述,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制度,旨在通过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确保监理工程师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促进监理行业的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