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工程师消防水箱的考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条件
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
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的情况:当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确有困难,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以设置稳压泵代替。
市政供水管网满足条件时: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和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市政直接供水可替代高位消防水箱。
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
不同建筑类别和高度的有效容积要求: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高度大于150米时,不应小于100立方米;高度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50立方米;高度不大于100米时,不应小于36立方米。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立方米;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应小于36立方米。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立方米。
建筑高度大于21米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立方米。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立方米;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立方米。
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50立方米;建筑面积在10000至30000平方米之间时,不应小于36立方米。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计要求
进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8小时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溢流管: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2.5倍。
出水管:管径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出水要求,且不应小于DN100,出水管应位于高位消防水箱最低水位以下,并应设置防止消防用水进入高位消防水箱的止回阀。
最低有效水位: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时,不应小于600毫米;采用防止旋流器时,不应小于150毫米的保护高度。
其他注意事项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静压要求时,应设置稳压泵。
所有自喷系统的静水压力不应小于0.1MPa。
这些考点涵盖了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条件、有效容积、设计要求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在考试中,考生需要对这些内容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以确保在实际情况中能够正确应用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