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项目业绩证明是指证明造价工程师在其职业范围内所完成的项目业绩的相关材料。这些业绩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工程项目经济评估: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和审核等。
工程招标与投标:
编制和审核工程招标标底价、工程投标报价等。
合同管理:
涉及工程合同的编制、管理和履行。
施工管理: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图纸、分部工程验收单、分项工程的验收材料等。
其他业绩:
包括已发表的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报告、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获得的荣誉等。
业绩证明应包含以下信息:
工程项目名称:具体项目的名称。
项目类型:项目的性质,如市政、公路、桥梁等。
工程造价:项目的总造价或合同额。
本人负责的主要内容:在项目中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项目起止日期:项目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委托单位:委托项目的单位或业主。
业绩证明的真实性需要得到单位的确认,以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一般要求提供不少于3项业绩,且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
建议:在准备造价工程师项目业绩证明时,应详细列出每项业绩的具体内容、所负责的部分、项目的时间范围以及委托单位,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此外,业绩证明中应包含单位确认盖章,以增加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