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综合实务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燃烧基础知识
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常见的引火源包括明火、电弧、电火花、雷击、高温和自燃引火源。
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消防设施检查、检测与维护管理
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包括监控要求和档案建立。
给水系统的分类、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给水系统检测验收、周期性检查等。
自喷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系统的调试与周期性检查。
灭火器的检查周期、送修、报废等。
防烟排烟系统的部件检查、测试、系统设备联动功能、检测验收及周期性检查。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的分类、部件检查、测试、系统设备联动功能、检测验收及周期性检查。
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职责,包括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专职消防队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的职责,以及单位员工的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总结和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管理,包括巡查、联动检查、单项检查等。
火灾危险性与防火措施
根据闪点的高低,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液体燃烧方式包括闪燃、沸溢和喷溅。
这些重点内容涵盖了燃烧理论、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火灾危险性与防火措施等多个方面,是消防工程师综合实务考试的重要知识点。建议考生结合实际案例,深入理解和掌握这些内容,以确保在考试中能够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