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建造师的停用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证书注销与失效
对于同专业的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只能拥有一个执业资格。考取一级建造师后,二级建筑师证书需要注销,不能同时注册使用。
如果二级建筑师考取了不同专业,例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则两个证书都可以继续使用。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
聘用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回资质证书。
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
年龄超过65周岁。
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不予注册的情形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
受到刑事处罚且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因其他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
年龄超过65周岁。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证书有效期与继续教育
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长期有效,但需要注册执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要在三年以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初始注册的,只要满足继续教育条件即可申请注册执业。
如果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没有进行延续注册,则证书将自动失效。
主动放弃
持证人也可以选择主动放弃其二级建造师资格,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证书的注销手续。
企业原因
如果二级建造师所在的公司因重大安全事故被取消了相应的资质,那么该公司的所有二级建造师证书都可能受到影响,从而失效。
年龄限制
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二级建造师,其相应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并予以集中省级注销。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二级建造师的专业性和执业质量,同时规范执业行为和管理。建议持证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保持其执业资格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