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中,特殊场所的布置是一个重要考点。以下是一些关于特殊场所布置的要点:
儿童活动场所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
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老年人照料设施
老年人照料设施宜独立设置。
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不应布置在楼地面设计标高大于54m的楼层上;对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居室和休息室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医院的病房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医院和疗养院的住院部分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应为单层;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特殊场所的防火要求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
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疏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设置在地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不应低于A级,其它部位不低于B1级;设置在地下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其它部位不低于B1级。
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建筑内部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基层的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消防水泵房、机械加压送风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发电机房、储油间、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这些要点将帮助您在考试中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特殊场所的布置要求。建议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仔细研读相关规范,并在实际应用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