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针对监理工程师的退费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监理服务合同取消或终止
在监理服务合同取消或终止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乙方)应当退还原保证金,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奖惩条款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
若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监理工程师抽取的服务费用应当全部退还建设工程业主(甲方)。
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若监理工程师因甲方提供的明显虚假证明文件而受到损失,可以要求甲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
监理单位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
根据《江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监理费用。如果监理单位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监理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单位退还已收取的监理费用。具体退费标准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协商确定;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进行协商。
考试退费
对于已报名但网上确认不参加延期考试的监理工程师考生,可以申请退费。退费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9时至2022年11月5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应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提交的退费信息,所填写的收款人和收款账号信息必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由于退费程序复杂,预计于2023年2月28日前办理完所有退费支付手续。
建议
监理工程师在遇到退费问题时,应首先查阅与业主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了解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和退费规定。
若合同未明确或存在争议,可以参照《江西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处理。
对于考试退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费申请,并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收到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