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建造师考试科目,考试通过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建议:
选择报考专业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求和兴趣,从10个专业类别中选择一个最为相关的专业进行报考。
提前了解并确认报考条件,确保自己符合相关的要求,以便顺利进行报考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