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销注册监理工程师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登录信息系统
申请人需要进入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通过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身份加密锁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在系统中填写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并上传生成的数据电子文档。
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人向原聘用企业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各省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大厅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审批流程
建委注册管理部门对所有申请注销注册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上报建设部。
建设部对所有申请注销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对准予注销注册的人员,由建设部收回、核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执业印章。
注销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注销注册的;
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受到刑事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其他事项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退休证、警官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请人注册专业相关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建设工程相应资质证书的,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特殊情况
个人与企业有纠纷、劳动仲裁或申请法院判决的,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结果或提交法院判决书,在“个人端——注销注册业务——第二种情况强制注销”内申请栏目提起强制注销申请。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注销注册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