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级建造师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订金通常作为 5000元人民币进行约定。具体支付方式和条款如下:
支付时间:
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需支付乙方现金5000元作为合同订金。
证件移交:
乙方在收到定金后需将相关证件移交给甲方。
剩余款项支付:
注册成功后十天内,甲方需一次性支付剩余的5000元给乙方。若因建造师个人原因注册不成功,则需退回全部5000元订金。
此外,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担保作用:定金用于确保合同的履行,如果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定金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
双倍返还: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如乙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定金的一方(如甲方)。
数额限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明确约定定金金额、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