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在出口要求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出口数量
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剧场、电影院、礼堂和体育馆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且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大于250人;当容纳人数大于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大于400人。
安全出口设置条件
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对于公共建筑,当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的首层,以及符合特定条件的2、3层建筑,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疏散门的设置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扇门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60人。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疏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厂房和仓库
厂房内疏散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其他要求
对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需要具备学士以上学历,并且拥有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建筑物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保护人员安全,并符合相关的消防法规和标准。注册消防工程师在设计和评估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