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不是职称,而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它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需要经过注册登记后,才能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尽管有些地区或政策可能将二级建造师与初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等同起来,但这并不是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规定。根据国家的职称制度改革,二级建造师并不直接对应中级职称,但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能会被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
此外,二级建造师是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这意味着持有该证书的人员需要满足一定的注册条件,并通过相应的注册程序。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主要是建筑类执业资格,与职称有所区别,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享有一定的职称待遇或作为职称晋升的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