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评卷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择题评分标准
单选题:选对得全分,选错不得分。
多选题:
全部选对得满分。
少选,选对的选项每个得0.5分。
错选,则不得分。
主观题评分标准
答案书写工整:字迹清晰易得分,潦草可能不得分。
答题位置准确:答案需写在对应位置,否则阅卷老师看不到。
答案分条作答:条理清晰,阅卷老师容易看到得分点。
关键词突出:主观题回答中关键词需突出,无关键词可能不得分。
阅卷流程
答卷扫描:将纸质答卷扫描成图像。
卷面库数据形成:形成本地区卷面库数据并报送部考试中心。
评分前准备:制定评分标准,培训评卷人员,控制评分尺度。
阅卷注意事项
不要在答题纸上作标记和与考题无关的文字。
答题要答在对应位置,确保阅卷时能看到。
注意书面用语,避免过于口语化。
阅卷人员
阅卷人员通常是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不能参加阅卷。
阅卷工作由专业的评卷人员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
成绩管理
阅卷完成后,成绩数据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或其他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生成并管理。
合格标准
各科目满分的60%为合格标准。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资料整理而成,具体的评分细节可能会根据当年的考试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考生应以当年的官方发布的评分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