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操作规则如下:
入场规则
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应试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无法提供身份证的,可用护照、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
时间规则
开始考试5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开始12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作答规则
必须首先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准确填写(或填涂)个人信息,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作答主观题,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作答客观题。
答题卡不能用刀片刮擦。
电子设备管理
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带有记忆性、有运算功能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并不服从管理的考生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考场纪律
保持考场肃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许交头接耳,窥视他人答案和交换试卷。场内严禁吸烟。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及附近逗留、喧哗。
交卷规则
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其他
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考生可以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以及不具备存储功能的计算机进入考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
建议考生严格遵守以上规则,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