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

楠楠家庭教育 | 学以知道 , 教以成德!         

问题描述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标准希望能解答下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更多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