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问题描述
- 精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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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满足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申请提款的条件是:1、购买、建造、翻新或大修自己住房的人;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通过退休程序;
3、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4、出国定居;
5、偿还个人购买住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1、公积金不能用作首付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也就是说,若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
2、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就算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一样不可以全额提取。
3、可再用公积金购房如果购房者之前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买房,并且之前的贷款已经还清之后,那么公积金核心的系统上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只要贷款还没有还清,都无法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已经结清了之前的贷款,那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 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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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提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满一年;
2.提取原因符合规定,如购房、还房贷、大病医疗等;
3.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医疗证明等。提取方式包括一次性提取和分期提取,具体操作可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 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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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诸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 收益。
提取:
步骤一:
贷款申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领取或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一式二份,并填写相关信息。
步骤二:
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持《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表》、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不用所在单位或原所在单位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