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元圆教育说 | 学以知道 , 教以成德!         

问题描述

江西食品安全管理条例,麻烦给回复
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汇总、分析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当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第七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有必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应当及时通知。

更多推荐
(c)2008-2025 广知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3002720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