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公约四大原则口诀
问题描述
- 精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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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歧视(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的最大利益(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尊重儿童的意见(任何事情涉及儿童,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
不歧视(无差别原则/无歧视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每一个儿童都平等地享有公约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儿童不应因其本人及其父母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财产状况和身体状况等受到任何歧视。儿童的最大利益:涉及儿童的一切行为,必须首先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确保儿童的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完整:所有儿童都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两者完整兼具),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尊重儿童的意见:任何事情涉及儿童,均应听取儿童的意见。所有儿童,无论他们出生在哪里,属于哪个种族或民族,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富有还是贫穷,都必须得到充分的机会,成为社会有用的成员,并且必须享有发言权,他们的声音也必须获得倾听。
- 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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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存权——每个儿童都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和知健康权
包括有权接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医疗保健服务。
2. 受保护权——不受危害自身发展影响的、被保护的权利
包括保护儿童免受歧视、道剥削、酷刑、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内和难民儿童的基本保证。
3. 发展权——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
儿童有权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以及儿童有权享有促进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条件。
4. 参与权——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 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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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原则
一、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任何事情凡是涉及到儿童的必须以儿童权利为重。
二、儿童严重原则大
尊重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三、无歧视原则
不管儿童的社会文化背景、出身高低、贫富、男女、正常儿童或残疾儿童,都应该得到平等对待,不受歧视和忽视。
四、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
任何事情只要涉及儿童,应当听取儿童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