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师范学院2025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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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平、公正、高效地做好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为14393。第三条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第四条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规划园区)。第五条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学校监审处0839-3372374。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学校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第十条学校2020年计划面向四川、重庆、甘肃、云南、陕西、贵州、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