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师范学院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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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师范学院招生条件,在线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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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按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2.专业录取时,根据高考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在第二、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

3.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已经规定了相关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省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比较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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