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复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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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高考复读政策变化解读参考资料1、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每门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首选科目满分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2门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2、选科赋分办法:地理政治生物化学四个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湖南省专门制定了等级赋分办法的文件,具体等级赋分办法为:赋分满分100分,起始赋分30分,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将考生原始成绩按公式进行转换得到考生等级成绩,再计入高考总成绩。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得到考生转换后的等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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